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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境竹木草制品将不接受异地报检

2008-02-28 12:02 福建之窗

国家质检总局紧急通知:4月1日起,所有出口竹木草制品,均应来自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,此举旨在进一步提高出境竹木草制品质量和安全水平。而据厦门检验检疫局不完全统计,厦门口岸此类生产、加工、存放企业数百家,去年出口竹木草制品超过2万批次,货值近4亿美元。

据悉,检验检疫局将对各类竹、木、藤、柳、草、芒等出口产品,实行“产地检验检疫、口岸查验”,不接受异地报检。厦门检验检疫局就此提醒相关企业,及时向所在辖区检验检疫机构了解注册登记条件要求。

 
  
(责任编辑:舵舵)